爸雖然當文職,但本身是個豪邁型的人,黑黑實實,鬚根也很粗。小時候最怕他親我,會把我的臉扎得很痛,後來變成追逐遊戲,惹來我和妹妹的尖叫。媽一看到又頭痛,當場喝止也無效,只能事後罵我們胡鬧。
我印象最深刻的,是爸右手的疤痕。橫跨整個手背,像烏冬那樣粗,而且是凸起來的。呈淺粉紅的肉色,是身上永遠曬不黑的部分。我從來也不敢直視它,爸有時會拿它來嚇我,故意遞到我的面前。拖他的手的時候,指尖可以清晰地摸到疤痕的形狀。有一次他問我,要不要換另一隻手,我卻堅決地搖了搖頭。
那是當學徒的時候,在五金工場不小心被機器夾到,所留下來的傷痕。爸的家境不好,十幾歲便出來打工。阿爺是做五金的,著爸跟師傳入行。他也沒有很不適應,自覺粗人一個,當技工算是很好的出路。但爸也是個聰明孩子,學習能力很高,小學畢業成績不錯,放棄學業始終有點可惜。工餘便去了念夜間中學,幾年下來,取得優異的會考成績。但畢竟家裡資源有限,再念下去有點不切實際,最有成效是去考師範學院,將來有體面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。
爸和媽,就是在念師範的時候認識的。爸的學業延誤了幾年,比媽大五歲,兩人成為同學,繼而拍拖。一九六五年畢業,媽如願當上教師,爸卻去了考政府行政主任。三年後,兩人順理成章結婚,再三年後,我出生。隔兩年又有了妹妹。
跟媽不同,爸是個親熱型的人。我後來才知道這意味著甚麼。爸媽之所以互相吸引,也許是出於互補原理。年輕時的媽確實樣子秀麗,斯文端莊,令出身低下層的爸為之傾倒。但聽小姨說聰明機智的爸也很受歡迎,身邊不乏其他女生,媽也不能過於篤定。
媽是個好勝的人,在感情事上想必也同樣如此。給她看中了的人,她不會輕易放手。但感情事最後勝利誰屬,永遠無法明確定奪,公正裁決,最後只落得雙方都傷痕累累。兩人婚前婚後的種種瓜葛,我們作為孩子是無法看清全貌的,只能在每次出現危機的時候,瞥見洩露出來的零碎片段。
一九八三年爸辭去公務員工作,跟朋友回大陸設廠做生意。我不知道在大展鴻圖背後,原來還另有內情。我曾經發誓,爸媽的事跟我已經全無關係。我只是暫時寄居在這個家裡。有一天,我要開展完全屬於自己的生活。
中學時代,我努力忘記家庭的存在,全部心思都放在同學好友身上。除了努力讀書,也參加很多課外活動,成為校內的活躍份子。高中的時候,跟同學組成內閣,參加學生會選舉,順利當選會長。我成為了老師眼中品學兼優的模範生,同學們信任的領袖,學妹們仰慕的對象。
我拒絕承認,這一切是做給媽看的。看到媽滿意的反應,我每次也會感到無端的忿然。至於爸,他已經不敢讚我,因為我無視他的存在,不再跟他說話。事實上,他也越來越少在家了。
進入青春期之後,我開始討厭自己的膚色。我改為到室內游泳,盡量避免在戶外曝曬。有一段時間,我和「弦樂四人組」瘋狂地沉迷美白,不斷鑽研坊間的資訊。Winnie 天生膚色白嫩,令人無話可說。連 Kathreen 的蒼白,也值得羨慕。我和 Angel 也屬於深色一族,自覺低人一等。
不過美容用品對中學生來說還是過於昂貴,更省儉的方法是學會化妝,也即是用掩眼法代替。升上高中之後,在上學和學校活動之外,我開始化妝。在那個年代,算是比較早。在十八歲之前,通常只有富家小姐或者不良少女,才會這樣做。
到了大學時期,化妝的女同學也不多,我被認為是注重儀容甚至是愛好打扮的一類。但我的衣著其實頗為隨便。我只是養成了自主管理容貌的習慣。「弦樂四人組」之中,天生麗質的 Winnie 反而不太化妝(除非出去跟男生約會或者夜蒲),素顏示人已經完勝。外表樸素的 Kathreen 更不用說。她是後來當上大學講師,才為了職場禮儀而化一點淡妝。Angel 在大學時期曾經努力走女性化路線,化妝也有點重手,但出來工作之後,卻發現完全不合自己的個性。人到中年,有了身分和地位,對儀容自然不能馬虎,於是改以技巧高超的裸妝來打造出中性的專業形象。
我在職場打滾了十幾年,自問在化妝方面練就了一身好功夫。小黑人早已離我遠去,日常都只會聽到別讚美的說話,有多真心不用理會,給人美好的印象和創造愉悅的氣氛,卻至少是我自信可以做到的。
辭職當家庭主婦之後,我並沒有停止化妝,只是按情景調整一下濃淡而已。化妝已經不是一種功利的需要,也不是為了討好任何人,而是對自己負責任的方式——我沒有自暴自棄。如果你想跟我說甚麼洗盡鉛華、反璞歸真,或者面對真我之類的——對不起,我不買這種哲學。
化妝的我未必更真,但不化妝的我肯定不真。化妝已經超越黑白和美醜,成為了形象自主的實踐。只要是自主的,化妝也好,不化妝也好,黑也好,白也好,都應該尊重。
初夏從前是不化妝的,我也沒有強迫她。後來在咖啡店認識了妙音和美晨兩個姐姐,受到她們的感染,開始化起妝來,整個人也脫胎換骨了。之後母女之間便有了新的話題,互相交換心得,不亦樂乎。
初夏並不是為了阿樂而化妝。相反,化了妝的初夏令阿樂感到不慣,而且也沒有因此而保住關係。為自己而化妝,欣賞自己的外貌,這一點很重要。我很慶幸初夏因為化妝而更愛惜自己。
小綠之前也是不化妝的,跟初夏重逢之後,卻學起化妝來。後來又把頭髮染成綠色,很配合她植物般的氣質。手特別巧的小綠有潛質成為化妝高手,配合她紋身和彩繪的技藝,成為三合一的謀生技能。
我是個徹底的化妝主義者。我認為可以用化妝解決的問題,便沒有必要去動身體之本。中年以後,皮膚的斑紋增加,一般的保濕護膚自不可少,但醫學美容之類的我卻不會嘗試。妹妹經常想拉我去做拉提、雷射,或者打甚麼針劑,我也一律拒絕。
比較令人困擾的,是手肘上的神經性皮膚炎。那不是美感的問題,而是疾病。最初病發是三十五歲,那時候工作壓力大,又要兼顧家庭,睡眠質素變差。有一天發現右手肘出現紅疹,癢癢的一抓就破。自己塗了一輪藥膏也沒有好轉,去看醫生才知道是壓力濕疹。塗了類固醇藥膏會好一陣,但之後又反覆出現,無法斷尾。因為位置頗為明顯,面積也不小,開始不敢穿露出手臂的衣服。
記得大學二年班時拒絕了一個哲學系男生的追求,為的就是他患了全身性的濕疹,紅紅的皮膚老是佈滿白色的碎屑。就算欣賞他的才華和人品,也無法想像自己和他發生親密關係。我的情況雖然輕微很多,但也不免懷疑,自己的濕疹是當年歧視別人的報應。
辭職之後,手肘情況沒有好轉,但好處是不用再擔心上班給人看見,穿短袖衫也沒所謂了。到現在已經二十年,患處時好時壞,早已成為習慣。這是我第一次體會到,人到中年,有些疾病是不會痊癒的,有些傷患也不能復原。你只能與它一直共處下去,期望它不會惡化。
心理創傷何嘗不是這樣?大部分的 trauma 其實並沒有被克服或治療,而只是淡忘。我們應該感謝人類有遺忘的能力(而不是缺憾),要不,活下去將會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。但是,除了忘記,真的沒有其他辦法嗎?
初夏遺傳了她爸的皮膚,很細緻,像精美的和紙一樣,溫柔而脆弱。有時把她抱在懷裡,便會有一刻的錯覺,覺得觸著的是子正。然後就會想起,第一次撫他的臉,第一次吻他的唇,第一次的肌膚相親。那是我從未接觸過的男人的質感。
我還很清楚記得那一天,是個乾燥而微涼的秋天。那個藝術家前男友向中心投訴,說我的工作能力有問題,害我被上司傳召問話。我整天心不在焉,在搬一些舊畫框的時候,給框邊的木刺扎到右手拇指。那條木刺很小,表面上看不見傷口,但一碰到那個位置便會發出尖銳的痛楚。弄了半天也拔不出來,令心情更加沮喪。
下班後約了子正,他見我神色不好,提議去坐電車吹風。我們還未正式拍拖,所以沒有拖手。爬上電車上層的時候,我一不留神,用右手拉著扶手,立即痛得叫了出來。子正問我甚麼事,我便向他展示我的拇指。他輕輕執著我的手,湊近細心檢視,然後從錢包裡掏出一個微型嵌子。我驚訝地說:
你為甚麼會隨身帶著這種東西?
那是多功能瑞士軍刀上的配件,以前旅行時買了一把,完全用不上,只有這個嵌子最有用。
說罷,他低下頭來,像外科醫生似的,精準地把那條小木刺拔了出來。
他搓了搓我的拇指,說:怎樣?
果然不痛了。
然後,我們便牽著手,吹著風,一直坐到筲箕灣。
回想起來,要說那是定情的一刻,也不為過。
二十年後,這個溫柔又樂於助人的男人,又去了幫更年輕的女生拔刺。我見過那個女孩,生得又白又瘦,跟我沒有半點相似。不知為甚麼,我鬆了一口氣。
我也想買一把多功能瑞士軍刀,不,我只想要那把微形嵌子。
初夏兩歲的時候,我們第一次帶她去沙灘。我們也擔心她會不慣,但又想讓她試試新的體驗。為免曬傷她嬌嫩的肌膚,我們選擇下午四點才出發。
那天是端午節,是「游龍舟水」的日子。我那時候開的是一輛二手歐洲車,紅色的Saab,子正抱著女兒坐在後面。往海灘的路上擠得水洩不通,停車場已經爆滿,我先讓他們下車,自己去前面找地方泊車。
好不容易找到停車位,我走路回到海邊去,看見沙灘上佈滿了密密麻麻的人群,耳邊又響起了媽教的成語——「插針不下」。小心翼翼地跨過躺滿地上像曬鹹魚一樣的人體,尋尋覓覓,終於看到父女倆躲在救生員瞭望台下面。
我慢慢走近,看見初夏坐在草蓆上,穿著可愛的粉紅色泳衣,眼裡卻含著一泡淚。她無助地伸出沾滿了粗糙的沙子的手腳。而她的爸爸,大概是怕擦傷她的皮膚,正在用手指一粒一粒地幫她撿。我看了半天,有點不好意思,在旁邊跪下來,加入了撿沙的工作。
媽,這就叫做「粒粒皆辛苦」吧。
圖片使用 Midjourney 生成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