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雷最可愛的身體部位,是那雙小手。小到連大人的拇指也抓不住,完全是一雙微型的娃娃手,色澤呈半透明的粉紅,精緻而脆弱。小手連著的下臂卻像兩條圓圓的節瓜,在相連的位置有深深的摺痕,好像另外裝上去的一樣。
因為抓握反射,嬰兒的小手一直是握著拳頭的,到了三、四個月左右才鬆開來。但要穩妥地抓握東西,還要另外三、四個月。懂得抓,也要懂得放手,但也只是讓東西丟到地上,而不是真正的抛擲。抛是一歲半左右才能做到的,而且方向不準。至於接住抛過來的東西,要求更高,大球要兩歲左右才能接住,小球要三、四歲。
初夏到六歲還未能接到手掌大小的球。除非站在非常近的距離,刻意塞到她的手裡。亞氏保加孩子一般有手眼協調的問題。有兩年時間,我和子正輪流帶她去接受職業治療,即是針對特定目標的小肌肉訓練。但她的手部動作還是比一般孩子笨拙。拿東西會很容易丟掉,經常在餐桌上打翻東西。寫字還可以,畫畫卻不行,用手的運動都學不來,例如乒乓球和羽毛球。學過兩個月彈琴,很快便知道不必浪費時間。
雖然有點失望,又有點擔心,但也只是手腳有點笨而已,又不是殘廢。世界上的手藝也不一定是用手的,例如寫東西。當然還是不得不用手,無論寫字或打字,但重點是語言,而不是手部動作。初夏從小便喜歡看書,語言能力很好,後來還喜歡寫作,找到自己擅長的事情。
我把玩著春雷的小手,便想到「愛不惜手」這個詞,也即是捨不得放手的意思。這個詞對我和初夏有更深的含義。
到了初夏二十幾歲,我和她在街上還是拖著手一起走的。別人看在眼裡,可能會覺得我是個佔有慾很強,或者過度保護的母親。初夏小時候很怯弱,不是很喜歡到外面去,在人多的地方會感到恐慌。我不得不緊緊地握著她的手,讓她感到安全。開頭以為,她升中學之後會變得更堅強和獨立,但偏偏又發生欺凌事件。之後又有情緒病,我身為媽媽的,除了向她伸出手,還可以做些甚麼呢?
升大學那年,父母離了婚,大學生活過得不順,又爆發了另一次情緒病。到了最後一年,更加差點出了人命。我唯有繼續拖著她的手,陪她看醫生,陪她逛公園,陪她一步一步地走下去。她對我的依賴程度,也到了無法放手的地步了。
疫情爆發那年,她認識了阿樂。那是她短暫嘗試在甜點店打工的同事。阿樂原來就住在我們家對面的屋邨,兩人自此常常見面,有時初夏還會去對方的家。老實說,當時我非常擔心,但二十二歲的初夏第一次交到異性朋友(那時候還未是正式戀人),我沒理由出手阻止,只能密切觀察。
阿樂在之前一年的事件中,曾經被警方拘捕,案件一直在審訊中,判刑入獄也是預期之中的事情。我以為兩人的關係會就此告一段落,但他們的感情卻反而與日俱增。阿樂在獄中三年多的日子,初夏一次也沒有去探過監,但卻不斷地給對方寫信。我不知道信的內容,但見都寫得很長,有一種情意綿綿的感覺。(阿樂的回信卻很短,看來是個不擅寫作的人。)每次收到阿樂的回信,她都會很開心。(通常她寫兩、三封,對方回一封。)對一個從重度憂鬱症復元的人來說,那種開心是最好的解藥。身為媽媽,我的心情卻非常複雜。但我決心不能用負面態度看待他們的關係。
在等待阿樂出獄期間,初夏的狀況漸漸穩定下來,回到大學完成了最後一年課程,順利畢業。我慢慢地放下心來,決定重新出來工作,跟 Angel 合資開了一間小咖啡店。初夏在咖啡店認識到同系學姐妙音和她的伴侶美晨,兩人都對她很照顧。後來她又跟小綠成為好友,人際關係比以前改善了很多。我看在眼裡也感到非常安慰。
然後,阿樂終於出來了。我知道初夏第一時間跟他見了面。想不到的是,過了沒幾天,她和這個男孩牽著手來到咖啡店,向我宣布,他們拍拖了。我還故作鎮定,請他們吃蛋糕,當是福祝他們,順便問了幾句阿樂的狀況。他說他在找工作,也準備重考文憑試。我覺得這兩個答案可以接受,便沒有為難他了。
我整晚睡不著,腦海中盡是那個陌生的男生拖著我女兒的手的畫面。
我問過初夏喜歡阿樂甚麼,她臉紅著說不出來,最後只是說:我們是兩個同病相憐的人,我們可以了解對方。
記得初夏病重的時候曾經說過:我這樣麻煩的人,沒有正常男生會喜歡我。我明白她的意思,我也希望世界上有這樣的男生。只是,我不肯定那個人是不是阿樂。
他們像普通小情侶般相處了幾個月,初夏突然又宣佈,她想跟阿樂去英國。他在那邊有親戚可以投靠,再申請居留身分。
即是移民的意思?
她點了點頭。
為甚麼要走?
他不想留在這個地方。
你呢?你也不想?
我想和他一起。
你們打算結婚?
她有點猶豫,說:先去看看,再打算。
我本來想問:你捨得媽媽?但我忍住了。
那個晚上,我不只失眠,我是偷偷地哭了一整晚。連照顧自己也不懂的女兒,怎麼能應付移民生活?還要跟一個不是很熟、也未必可靠的男生在一起!
我想大聲說不,但我沒有。我不想跟我媽一樣,把自己的意志加在女兒身上。如果阿樂真的是初夏的真愛,這樣做會斷送女兒的幸福,造成終生的遺憾。但誰是誰的真愛呢?這種事誰能保證呢?
我想過問子正的意見。他畢竟是初夏的爸爸,有權知道女兒的去向,將來也有可能會怪責我沒有好好把關。但這種事去問一個由當初的真愛變成後來的錯愛的人,不是很諷刺嗎?我後來才知道,原來初夏有跟她爸說,而子正表示尊重和支持她的任何決定。我早知道他會這樣說,但我還是有點生氣,覺得他在旁邊推波助瀾,鼓勵女兒抛棄媽媽。
但是,情感勒索的話,我說不出來,只能眼淚往肚裡吞。我盡量冷靜地跟初夏分析了事情的利弊,把最終決定權留給她。
那年十月,初夏跟阿樂離開香港。我貫徹自己的慈母角色,去了送機,對兩人又祝福又叮嚀的。我心裡甚至已經做好打算,如果初夏需要我的話,我隨時可以結束咖啡店的業務,飛去英國照顧她。但是,想到這裡,我便感到無地自容。
女兒已經二十六歲,是個大人了,是時候學習獨立生活,甚至是照顧別人了。我不應該成為她成長的障礙。就算她沒有經驗,要跌倒,要失敗,也不輪到我插手的了。我只能站在遠處給她精神上的支持。
在登機閘口,看見初夏淚流滿臉,知道她是不捨得的。但就像第一次送她去幼稚園,做媽媽的還是要忍心地掛上溫柔的笑容,鼓勵她迎向挑戰。揮別後,一回頭,眼淚便失控似的湧出來了。
對我來說,那是最艱難的一段日子。女兒走了,換了把媽接過來同住,面對她日漸嚴重的失智症,還要兼顧經營咖啡店。我從母親的角色,變回女兒的角色,但又同時是照顧者,一時間竟然有點不適應。
上一次執著媽的手,是甚麼時候呢?是爸過世的時候嗎?但媽對爸早已沒有愛意,哀悼的也不是那個人的離去,而是自己的生命未能實現的遺憾。而我也一樣,懷著的並不是親愛的人逝去的悲傷,而是創傷未曾療癒的隱痛,和瓜葛未曾解開的鬱悶。這樣的心情,並不適合母女間深情的握手,極其量也只能用輕輕的摟肩代替。
對於愛情,我相信媽是期待過的,甚至曾經以為自己已經得到。但也不能說她選錯了對象,或者單純是這段失敗婚姻中的受害者。所有的不幸,並不是先天註定的,而是由無數日常的細微互動累積而成的。在太遲之前,能夠及時察覺和挽回的,就是那少數的幸運兒。
我是個讀番書的人,但中國文學也算是念到預科,家母又是中文科老師,對於中國古典詩詞中的名句,也有自己的心頭好。有一次我問媽覺得哪句最浪漫,她開頭不想認真答我。我追問下去說:
是「眾裡尋他千百度,驀然回首,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」嗎?
媽搖了搖頭。
是「兩情若是長久時,又豈在朝朝暮暮」?
媽又搖了搖頭。
那麼「曾經滄海難為水,除卻巫山不是雲」呢?
她再次搖了搖頭,然後毫無懸念地說:
「死生契闊,與子相悅,執子之手,與子偕老。」
這的確很符合媽的風格。但當時,她和爸已經離這個理想越來越遠了。能夠執手偕老,原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圖片使用 Midjourney 生成


